据广州商务消息,2025年度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对2025年1月1日至新政策印发前期间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活动平台只受理、不作审核,待明确规则和标准后,再审核和发放补贴。
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产品。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12类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关于2024年、2025年衔接活动(旧车发票时间、旧车转移登记时间、新车发票时间、新车机动车登记时间至少一个在2025年):
“穗车购”小程序已于2025年1月11日晚开通广州汽车置换更新“2024年、2025年活动衔接”端口,该端口将在2025年2月28日24时关闭补贴申报入口、2025年3月15日24时关闭查询补正入口。申报信息填报中自动匹配的档位和补贴仅为初步参考,最终以近期将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请消费者放心申报。
关于2025年活动(旧车发票时间、旧车转移登记时间新车发票时间、新车机动车登记时间全部在2025年)活动申报端口正在搭建中,请留意关注后续公告。
5.新车机动车登记时间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
6.旧车发票时间、旧车转移登记时间、新车发票时间、新车机动车登记时间4个时间中至少一个在2025年,才可以在本轮活动中提交。申报信息填报中自动匹配的档位和补贴仅为初步参考,最终以后续政策文件为准。
7.旧车发票时间、旧车转移登记时间、新车发票时间、新车机动车登记时间4个时间全部在2025年发生的,纳入2025年补贴范围,请耐心等待新端口开通后再填报。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④返乡创业人员:广州户籍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求学(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学,下同)、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该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2)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含参赛期间)在广州地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
补贴标准: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万元。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该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准入限额基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49952元。结合家庭人口数,确定家庭收入和财产限额。
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放宽到上述标准的130%。
(一)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7元,住房租赁补贴各项构成及系数标,计算公式为:
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按上述公式计算每户每月住房租赁补贴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月予以发放。
自本通知实施的次月起,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按照本通知标准计发租赁补贴。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优抚对象,烈士遗属,三级及以上残疾人家庭,以及原市、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年满十八周岁处于社会安置过渡期内的,轮候期间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轮候期间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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